為保障您的權益並讓旅程更順利愉快,報名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行前提醒」。內容包含團費與小費說明、行前準備須知、旅客資格與注意事項、行李與航班規範、住宿安排、安全守則、退稅流程、簽證與護照規定、通關與海關限制,以及旅遊醫療與防疫資訊等重要內容。。
行前必讀
為保障旅客安全與旅遊品質,並顧及同團貴賓之權益,敬請務必留意下列事項。本公司負有告知義務,亦期盼透過明確的說明,使您的旅程更加順利安心。
行程提醒
本行程所使用之航空公司票價規則不允許辦理退票;機票一經開立後若取消,將全額損失機票款。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規範,如該機票金額超過旅客解約賠償金額者,差額亦須由旅客自行負擔,敬請特別留意。
本行程為團體旅遊,為維護全體旅客的旅遊品質及安全,若您有行動不便(如需使用輪椅、拐杖或行走困難)之情形,請勿報名。若未事前告知即報名,本公司仍保留取消參團之權利,並請旅客負擔因此產生之相關費用。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 16 人以上(含),並由合格領隊隨團服務。
以下旅客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俾利作業與安排;若於出發前 7 個工作日內才提出,可能需酌收額外費用:
• 年滿 70 歲或行動不便,且無親友陪同之旅客。
• 未滿 18 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同行者,需檢附法定代理人簽署之旅遊定型化契約。
• 懷孕旅客需告知實際孕週與胎數,並於登機時攜帶診斷證明;孕期 27 週以上須提前完成航空公司之適航申請。多數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 36 週以上單胞胎、及 32 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若旅客隱瞞自身狀況導致航程受影響,相關責任將由旅客自行承擔。
• 攜帶嬰幼兒同行者。
• 需特殊餐食者(如素食):海外餐飲選擇有限,素食餐多以蔬菜、豆類為主,建議自行攜帶適量乾糧或食品以備不時之需。
• 單人報名者:房型以雙人房為主,本公司將協助安排同性旅客或領隊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需補繳單人房差。
• 特殊住宿需求者(如大床、連通房、特定樓層、非邊間等),將盡力向飯店提出,但無法保證一定提供,實際以入住當日為準。
• 三人房或加床需求者:摩洛哥飯店多以折疊床或沙發床方式提供,空間將相對受限;且部分飯店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可能需補單人房差或併房,無法接受者建議改採配房安排。
• 役男需於出國前向主管機關完成出境許可。
• 持外國護照或具雙重國籍者須自行確認入出境規定,並於報名時告知本公司。
旅遊期間請務必遵守集合時間與領隊指示,恕無法接受旅途中自行脫隊之要求。如旅遊偏好需高度自由,建議另選自由行商品。
摩洛哥屬伊斯蘭國家,請旅客務必遵守當地文化規範:
• 非穆斯林旅客可攜帶 1 公升烈酒或一瓶酒入境。
• 禁止攜帶天然或人工珍珠入境(除個人使用外),禁止槍械、毒品及色情刊物。
• 當地禁食豬肉,餐食以牛、羊、雞為主。
• 參觀清真寺時需著長褲、長袖,並穿可輕易脫穿之鞋履。
• 若遇齋戒月期間,多數中式與西式餐廳可能不營業,本公司將以摩洛哥當地料理替代。
• 依當地食材與供應狀況,餐後甜點可能依餐廳當日提供情況調整。
如因交通、weather、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將以旅客安全與行程順暢為優先,必要時調整餐食或行程順序,敬請旅客理解。
航班行李
請於班機起飛前三小時抵達機場,以避免因旅客眾多而延誤辦理登機手續。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檯迎接並協助辦理登機及行李托運。
托運行李規定依航空公司及艙等而異。前往摩洛哥之航班,每位旅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行李限重 23 公斤;另可攜帶一件重量不超過 7 公斤之手提隨身行李。若行李超過航空公司規定額度,需於現場依規定自付超重費用,實際限制以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通過海關後,請留意免稅商品購物時間以免延誤登機。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統一安排,不接受於出發前指定座位;座位排序依英文姓名順序排列,同行旅客可能無法相鄰而座,領隊將盡力協助但無法保證座位需求皆能達成。若您需指定靠窗或靠走道等特定座位,可於開票後持個人票號於航空公司官網依規定辦理線上付費選位;惟仍以航空公司最終安排為主。
如搭乘阿聯酋航空,請特別注意以下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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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不得於機上使用或充電;仍可攜帶一個行動電源登機,並須置於隨身行李中,禁止放置於託運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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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最大容量不得超過 100 瓦時(Wh),且容量標示須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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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不得置於頭頂置物櫃,需置於前方座椅下的行李中或座椅口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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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期間不得使用行動電源為任何電子裝置充電,亦不得為行動電源本身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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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範旨在降低飛行途中因行動電源可能產生之風險,詳細資訊請參閱阿聯酋航空危險物品政策頁面。
住宿飯店
為確保旅宿品質並維護全體旅客安全與權益,敬請留意以下住宿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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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安排原則
本公司保留於同等級飯店中最終選定入住飯店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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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與加床說明
行程所採用之房型以 兩人一室(兩小床) 為標準配置。
• 若旅客指定 大床房型 或 加床,須以飯店實際提供為準。
• 少數飯店提供需加價之特殊房型,若旅客選擇入住,須依房型補足價差,最終金額以當團回覆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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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規定
各國飯店普遍禁止於室內吸菸。若旅客於房內吸菸而遭飯店裁罰,相關罰款須由旅客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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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熱水壺使用注意
部分飯店提供電熱水壺,僅限用於煮沸清水。
• 禁止放入任何食材或飲品(如茶葉、咖啡粉、泡麵、火鍋料等)。
• 不得放置於電磁爐或其他加熱設備上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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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設備使用
若對房內設備使用方式有疑問,請務必向領隊或飯店人員詢問。因錯誤操作造成之安全問題或設備毀損,旅客需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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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
為避免電壓負荷過大,請勿於房內使用多插頭延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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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使用
泳池未開放期間請勿下水;泳池開放時亦 不建議單獨入池,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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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吧與付費項目
房內迷你吧零食、冰箱飲品等皆為 付費項目,離店前請至櫃檯確認並結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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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用品
因全球環保政策趨勢,部分飯店 不再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品(如牙刷、牙膏、梳子、刮鬍刀、拖鞋等)。建議旅客自行準備,以免造成不便。
安全守則
為確保旅程順利並保障所有旅客的人身安全,敬請務必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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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與安全指示
旅程中請確實遵循領隊及工作人員之指示,並保持高度安全意識。未經特別指示之情況,亦請自行注意周遭環境及潛在風險。夜間或自由活動期間如需外出,請事先告知領隊或同行團友並注意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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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狀況與活動限制
孕婦及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慢性疾病之旅客,請衡量身體狀況,避免參加具有刺激性或高風險之活動,如水上活動、溫泉等,以免造成身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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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安全
搭乘船隻或從事戲水活動時,務必穿著合格救生衣,並嚴禁超越安全警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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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與個人證件管理
貴重物品與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並隨身攜帶,避免置於行李箱、飯店房內或車上。於公共場合請避免財物外露,購物時亦勿當眾取出大量現金,以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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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與健康管理
請自行攜帶必要之常備藥品,如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及個人慣用藥物。如需攜帶特殊藥品,請提前告知承辦業務並備妥相關英文證明文件。
退稅規定
旅客於旅途中購物,如符合各國退稅制度之相關規定,可於離境時申請退稅。惟各國退稅方式與審核標準不盡相同,且最終是否核退,均由當地退稅及海關單位決定,旅行社與領隊僅能協助說明與引導,無法保證退稅一定成功。
1. 購物前請先確認商家是否提供退稅服務,可留意店內是否張貼「Globe Blue」、「Tax Refund」等標示,或直接向店員詢問。
2. 結帳時請主動出示護照,由結帳人員開立退稅單據,並依指示於退稅單上親筆簽名。所有收據與退稅單請務必妥善保存,直至離境辦理退稅為止。
3. 辦理離境時,請於機場退稅櫃檯出示購買之商品、收據及退稅單,由現場人員查驗無誤後,於退稅單上加蓋印章完成確認程序。
4. 領隊將於機場離境時協助說明與引導退稅流程,惟不對退稅是否核准負擔保證責任。退稅相關單據如有缺漏、印章不全、郵寄途中遺失、或遭海關拒絕蓋章等情形,致無法完成退稅時,相關責任需由旅客自行承擔。
5. 退稅規定與可退金額,可能因各國法規或退稅公司政策調整而有所變動,實際仍以當地海關及退稅機構之最新公告為準,本公司提供之說明僅作為旅客行前參考。
護照注意事項
為確保您的旅程順利順暢,請務必提前確認護照狀態並遵守以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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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完整性
護照不得有任何污損、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非官方圖戳,或擅貼貼紙,以免影響出入境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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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與空白頁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 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並請確認護照內至少保有 2 至 3 頁以上之空白頁(供簽證及入出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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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身份須知(軍警人員、役男等)
屬於需申請出境許可之職業類別,請務必於出國前向相關機關完成申請,並於出國當日攜帶相關核准文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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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出境規定
凡自每年 1 月 1 日起年滿 19 歲、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短期出國前須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線上申請「出境許可」。
護照末頁如有「應經核准」或「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註記者,於退伍或身份變更後,須持證明文件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註銷註記」始可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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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資料異動
若身分證資料曾變更(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身分等),或外貌變化已與護照照片不符,須重新申辦護照方能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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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護照重新申辦
如護照曾向警政機關申報遺失,原護照即視為無效,須重新申辦新護照後方可再度出境。
摩洛哥落地簽證說明(持中華民國護照)
團體簽證許可須於行前完成申辦,抵達後方能取得落地簽證。為確保作業順利進行,敬請依下列規定準備完整資料。
一、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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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彩色掃描檔
須為1:1比例原尺寸掃描,不得縮放或翻拍;效期需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並須完成簽名欄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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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掃描電子檔
如未滿18歲者,需提供三個月內申請之「英文版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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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內兩吋彩色大頭照兩張
背景需為白色,頭頂至下巴長度介於3.2~3.5公分,其他底色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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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財力證明
需提供台灣銀行或郵局帳戶之存款餘額證明(英文版),為三個月內申請之正本或複印本,存款金額需達3,000美元(USD)以上。
未滿12歲無法提供財力證明者,請先來電確認相關替代辦法。
二、作業時間
簽證許可審理時間約 35 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請儘早提供文件以利送件。
三、申請方式
請下載並填寫以下表格,連同上述資料一併提交旅行社,以利代辦:
(A) 摩洛哥簽證表格
簽證表格中英對照表
※ 實際以業務人員提供之連結為準。
四、重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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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程護照與簽證規範係適用於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持有雙重國籍或使用他國護照入境,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務必於報名時告知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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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使館或移民部門對於補件或審核結果擁有最終裁量權,如遇退件或無法核發簽證,已繳納之簽證費用恕無法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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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簽證許可未經摩洛哥大使館核發而導致無法成團,該情形屬不可歸責於旅客或旅行社之事由,將依《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辦理,扣除已代付之行政規費或必要費用後,餘款將退還旅客。
旅遊指南
語言
摩洛哥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與柏柏爾語,法語為第二大通用語言,旅遊區域多能以法語或英文溝通。
貨幣
當地貨幣為迪拉姆(MAD)。紙幣面額包括200、100、50、10及5迪拉姆;硬幣面額包括1迪拉姆、5迪拉姆、50分、20分、10分、5分、2分及1分。匯率請參考台灣銀行網站(https://rate.bot.com.tw/)
時差
摩洛哥時間比台灣慢7小時(台灣中午12點為摩洛哥上午5點)。
電壓
電壓為220伏特,插座多為雙孔圓形規格,建議攜帶萬用轉換插頭。
氣候
摩洛哥位於北非亞熱帶地區,夏季乾燥炎熱,冬季溫和潮濕。全年平均氣溫約14至24度。春季約11至22度、夏季18至29度、秋季18至28度、冬季約9至20度。實際氣溫請以出發前氣象預測為準。
電話通訊
在台灣撥打至摩洛哥(室內電話):002+212+區域碼(不含0)+電話號碼
在台灣撥打至摩洛哥(手機):002+212+電話號碼(不含開頭0)
在摩洛哥撥打回台灣(室內電話):00+886+區域碼(不含0)+電話號碼
在摩洛哥撥打回台灣(手機):00+886+電話號碼(不含開頭0)
風俗民情
摩洛哥為伊斯蘭國家,居民多信奉伊斯蘭教。請尊重當地宗教與習俗,避免評論宗教信仰。大部分清真寺不對外開放,敬請留意。
當地治安相對穩定,但仍偶有偷盜情形,建議妥善保管財物,避免落單,尤其晚間外出時應結伴同行。避免前往偏僻之處或在飯店外停留過晚。
穆斯林禁止食用豬肉製品,請勿攜帶含豬肉成分之泡麵或零食;其他含肉塊的食品亦建議避免入境。
回曆九月為齋戒月期間,非穆斯林旅客應避免於公共場所飲食。
社交禮儀
一般情況下可與穆斯林握手,但部分保守族群的女性不與男性握手,請先確認或以點頭示意代替。
穆斯林祈禱時請勿打擾或拍照,如需拍攝當地居民,務必事先取得同意。
與當地婦女合照時應避免肢體接觸。
參觀宗教或文化設施(如清真寺、博物館)時,請穿著莊重,不得穿著露背服裝、短褲,女性亦請避免穿著尖底高跟鞋或拖鞋等不適合之裝扮。
切勿以左手與當地人握手或觸碰頭部,以免造成冒犯。
旅遊須知
前往沙漠地區建議攜帶長袖上衣、頭巾、太陽眼鏡、防曬用品等以防風沙與烈日曝曬。
於菲斯參觀舊城皮革染坊,因通道位於皮革店後方,必須經過店鋪,此非購物站亦無強迫購物之情形。菲斯舊城區巷道複雜,請勿擅自脫隊。
山區與沙漠地帶路況較蜿蜒,溫差亦大,請適時增減衣物。
山區多無公共廁所,行程中多使用休息站或商店設置之廁所。
撒哈拉沙漠騎駱駝後,駱駝夫可能兜售手工藝品,此為個人行為,非行程購物安排。
其他說明
【役男出境注意事項】
役男係指年齡自 19 歲之年 1 月 1 日起至 36 歲之年 12 月 31 日止,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曾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性。
役男年齡計算方式為:當年度西元年分減出生年分。例如:民國 106 年(西元 2017 年)-民國 87 年次=19 歲。
役男於短期出國前,須依規定親自向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相關申請流程、限制規範、應備文件及審認標準,均須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辦理。
相關資訊請參考:
內政部役政署:https://www.nca.gov.tw/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
若有未盡事宜,悉依役男出境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旅客】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與簽證規定,均適用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旅客具有雙重國籍,或持有非中華民國護照,請務必自行確認所持護照入境旅遊目的地國家,以及再次入境台灣時之簽證及相關規定。
如屬上述情況,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您的服務人員,以利行程安排及提醒相關注意事項。
若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再入境台灣,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詢最新規定: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s://www.boca.gov.tw/
出境注意事項
為確保旅客順利通關並符合航空與海關規範,請於出發前詳閱以下規定,並依規定準備與申報相關物品。
注意事項或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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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與貴金屬攜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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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現金:不得超過 NTD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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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現金:等值 USD 10,000 以下(旅行支票與匯票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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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現金:不得超過 CNY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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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總面額不得超過 USD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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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總價值不得超過 USD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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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石、寶石、白金:總價值不得超過 NTD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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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攜帶超過限額,旅客需 主動向海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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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使用信用卡較為便利,建議減少大量現金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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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體、膠狀與噴霧類管制(含過境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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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身物品限量:每件不得超過 100 ml,並需置於 1 公升內、可重複密封的透明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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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食品、奶粉、藥品或特殊醫療用品,經申報並獲同意後可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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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機攜帶處方藥者,需備妥姓名一致之身分證件或醫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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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場管制區或飛機上購買之免稅液體,須有 封條與有效購買證明 才能攜帶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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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袋需與其他手提物品分開過 X 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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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狼噴霧器不得隨身、不得託運,搭乘港澳航班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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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於台灣機場「過境/轉機」,購買免稅品需遵守目的地相關液體限制,部分物品可能須由安檢要求丟棄,建議向免稅店確認可否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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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與電子用品規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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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手機、相機等含鋰電池產品 不得託運,只能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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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須符合 100Wh 以下 之規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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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可能遭行政罰 NTD 2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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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隨身攜帶之物品(需托運):
入境注意事項
為確保旅客順利入境,請於返國前詳細閱讀以下物品限制、免稅規定及申報須知。
一、免稅品與一般物品規範
1. 酒類、菸品免稅額:
2. 一般物品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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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家用行李(不含菸酒、管制品)
→ 總值 35,000 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需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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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 產品上限:每人可攜帶 5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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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價值 超過 USD 20,000,須事先向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申請輸入許可,並向海關報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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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總面額 達 USD 10,000 等值者,須向海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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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新台幣/人民幣申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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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超過 USD 10,000 必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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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上限 NTD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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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上限 CNY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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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匯額度:每年可結匯 USD 5,000,000,單次不逾 USD 1,000,000。
二、哪些物品超過規定須申報?
以下物品超過限額需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
燕窩 : 市值不得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
玩具/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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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D 20,000 以下: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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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 1,000 以下:同款不得超過 5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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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 1,000 以上:同款限 1 件。
電器用品
裸鑽
醫療器材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一、出國前防疫準備
二、旅途中與返國時
若旅途中或返國時出現以下症狀:
請 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
返國後 21 天內 若出現相關症狀,請 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您的 旅遊史與接觸史。
三、傳染病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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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肥皂勤洗手、食用 熟食、飲用 瓶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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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呼吸道症狀時 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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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噴防蚊液,避免遭蚊蟲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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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四、更多資訊